1.油价大跌!广东95号汽油重回“5元时代”

2.关于广东对外贸易的信息资料

3.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文

4.今天的国内油价调整幅度是多少?

5.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广东省今日油价挂牌价格表最新一览表_广东油价今日24时下调

加油站优惠一个比一个狠!有的优惠一元,有的“买水送油”

南方都市报

原创

2020-4-30 11:56 · 南方都市报官方账号

4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这已经是国内油价连续第三次搁浅了。

不过,南都记者走访市区内部分加油站发现,国字号加油站虽然依然按照挂牌价收费,但也推出了力度不一的促销措施,而有的社会加油站,优惠幅度更是多达1元。

油价连续三次不作调整,用油持续处于5元时期。

油价连续第三次搁浅

本轮调价是年内第八次调价,也是今年首次连续三次搁浅。截至北京时间4月28日收盘,因全球原油库存居高不下,全球最大石油基金美国原油基金抛售6月原油期货合约,国际油价再度大幅下跌。由于全球原油库存持续走高,海外疫情仍冲击着原油需求,国际油价跌至20多年来的最低位,WTI原油期货价格在10-20美元/桶区间内徘徊。目前,广东省油价依然继续维持了次的收费标准:92号汽油价格5.53元、95号汽油价格5.99元、0号柴油价格5.11元。

中石化广州石油一名内部人士告诉南都记者,按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其中调控上限(天花板价)为每桶130美元,下限(地板价)为每桶40美元。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再降低。目前该企业在挂牌价格方面,都会按照定价执行,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会通过会员或其他营销有一些优惠。

广东油气商会信息部部长姚达明指出,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缺乏需求支撑下油价继续下行。相信年各国的促进经济政策,将在下半年疫情过去后逐步显现效果,届时油价才会逐渐进入反弹阶段。

加油站“私下”优惠一个比一个狠

本周南都记者走访广州市部分加油站,发现其实中石化这类国字号加油站虽然依然按照挂牌价收费,但也推出了力度不一的优惠措施,而有的社会加油站,降价幅度更达到1元。

南都记者在越秀区农林下路一家中石化加油站了解到,虽然该加油站仍然按照此前的油价收费,但注册会员后,加满一定金额可以得到相应的礼品返还。农林下加油站李站长介绍,车主注册成为会员后,近期只要加满200元油,就可以得到红牛等饮

油价大跌!广东95号汽油重回“5元时代”

2014年1月25日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4年1月25日调价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号汽油 93号汽油 号汽油 0号柴油 -1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最高批发价 最高零售价(吨价) 最高零售价(升价)

北京市(京Ⅴ) 9230 9530 7.16 9802 10102 7.65 10374 10674 8.15 8480 8780 7.60 9007 9307 8.06

天津市 9025 9325 6.96 9585 9558 7.51 10144 10444 7.93 7915 8215 7.10 8408 8708 7.52

河北省 9025 9325 6.96 9585 9885 7.51 10144 10444 7.93 7915 8215 7.09 8408 8708 7.53

山西省 9095 9395 6.99 9659 9959 7.47 10222 10522 8.06 70 8270 7.16 8466 8766 7.59

辽宁省 9025 9325 - 9567 9885 7.49 10108 10444 7.98 7915 8215 7 8390 8708 7.42

吉林省 9025 9325 6.96 9567 9885 7.37 10108 10444 8.11 7915 8215 6. 8390 8708 7.39

黑龙江省 9025 9325 - 9567 9885 7.53 10108 10444 8.15 7915 8215 6.86 8390 8708 7.27

上海市(沪Ⅴ) 9210 9510 7.10 81 10081 7.61 10351 10651 8.10 8450 8750 7.53 85 9275 7.98

江苏省(苏Ⅴ) 9250 9550 7.14 9823 10123 7.57 10396 10696 8 — — — — — —

江苏省(国Ⅳ) 9080 9380 7.02 9643 9943 7.44 10206 10506 7.86 — — — — — —

江苏省(国Ⅲ) — — — — — — — — — 7955 8255 7.06 8450 8750 7.48

浙江省(国Ⅳ) 9080 9380 6.94 9643 9943 7.48 10206 10506 7.93 — — — — — —

浙江省(国Ⅲ) — — — — — — — — — 70 8270 7 8466 8766 7.50

安徽省 9075 9375 7 9637 9937 7.47 10200 10500 7.91 7965 8265 7.13 8461 8761 7.56

福建省 - - - 9629 9964 7.48 10193 10528 7.99 7945 8280 7.09 — — —

江西省(国Ⅳ) - - - 9643 9943 7.48 10206 10506 8.03 75 8275 7.14 — — —

山东省 9035 9335 6. 9595 9895 7.5 10155 10455 8.04 7925 8225 7.09 8419 8719 7.65

湖北省(国Ⅳ) 9050 9350 7.05 9593 9911 7.50 10136 10472 8.05 7940 8240 7.15 8416 8734 7.60

湖南省 9117 9417 7.02 9680 9980 7.49 3 10543 7.96 8023 8323 7.18 8521 8821 7.60

河南省 9045 9345 7.03 9606 9906 7.45 10167 10467 7.87 7935 8235 7.13 8429 8729 7.56

海南省 9135 9470 7.96 03 10038 8.63 10271 10606 9.16 8385 8720 7.5

重庆市 9240 9540 7.17 9812 10112 7.58 10385 10685 8.01 8125 8425 7.16 — — —

广东省(IV) 9105 9405 6.99 9669 9969 7.54 10234 10534 8.16 8355 8655 7.42 — — —

广西自治区 9170 9470 7.06 38 10038 7.57 10306 10606 8.18 8050 8350 7.15 — — —

宁夏自治区 9030 9330 7.00 9590 9890 7.42 10150 10450 7.84 7915 8215 6.98 8408 8708 7.40

甘肃省 9010 9310 6.98 9569 9869 7.4 10127 10427 7.82 7935 8235 7 8429 8729 7.42

新疆自治区 8805 9105 - 9333 9651 7.40 9862 10198 7.98 7810 8110 6.91 8279 85 7.32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9040 9340 - 9582 9900 7.50 10125 10461 7.93 7930 8230 7.03 8406 8724 7.44

成都市(国Ⅲ) — — — — — — — — — 8150 8450 7.19 — — —

成都市(国IV) 9245 9545 7.07 9818 10118 7.54 10390 10690 8.12 8826 9126 7.76 — — —

贵阳市 9205 9505 7.21 75 10075 7.64 10346 10646 8.08 8110 8410 7.2 — — —

昆明市 9235 9535 7.06 9807 10107 7.66 10379 10679 8.22 8105 8405 7.17 — — —

西安市 9010 9310 6.98 9569 9869 7.4 10127 10427 7.82 7925 8225 6.99 8419 8719 7.41

西宁市 8990 9290 7.01 9529 9847 7.43 10069 10405 7.86 7960 8260 7.02 8438 8756 7.44

备注:1、未标明油品品质的省份,均为汽油国IV品质标准,柴油国III品质标准。

2、湖南省汽柴油零售价格含0.02元/升调节基金。

3、海南省汽油零售价格含附加费1.05元/升。

昨天晚上零售价格没有调整,因此无变化。下次调整时间为2月26日

关于广东对外贸易的信息资料

根据“10个工作日一调”的规则,今晚(3月17日)2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迎来2020年的第5次调整。

刚刚,莞车帮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今晚油价将大幅度下调!

3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将分别降低1015元和5元,折合每升下跌0.76元/升-0.88元/升。下调后,92号、95号汽油也将重回“5元时代”。

以广东为例,今晚24时起,各主要标号油品价格将调整为:

以50L的容积计算,明天加满一箱油将少花约40元!

今年以来,国际油价一直处于下行通道。

3月6日,“欧佩克+”新一轮减产谈判破裂,俄罗斯拒绝减产,沙特启动“价格战”,向其所有原油买家开出史无前例的折扣,当日国际油价应声暴跌30%至30美元/桶附近,将国际原油市场推入1991年海湾战争以来的“最黑暗时刻”。

数据显示,3月9日至15日当周,纽约、伦敦、上海三地原油期货价格单周跌幅均超过20%,成为载入史册的暴跌周。

近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平均水平已跌破每桶40美元调控下限。根据现行调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自今日24时起大幅下调至对应40美元的水平,低于40美元部分不再下调。

根据现行的调价机制,今晚24时调整过后的油价,将是现阶段的“地板价”。

国内油价调控是如何操作的?

2016年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同时,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了调控上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最高零售价格不再下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面临能源困境

2008-04-10 08:42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4月10日电 2007年,广东出口总额3692.46亿美元,外贸出口依存度92.2%,对外贸易是促进广东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但广东现阶段出口贸易模式尤其是能源密集型产品的贸易结构对能源投入有很强的依赖性,加剧了广东经济发展与环境压力的矛盾。广东省统计局分析认为,广东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面临能源困境。

(一)能源生产和消费缺口大,依靠能源省外调入和进口风险高

由于煤炭生产行业的整体退出和原油产量的下降,近年来广东能源生产总量呈递减趋势,使原有的能源紧缺状况加剧。2006年,广东一次能源的生产总量为4160.3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8.1%,能源消费总量165.22万吨标准煤,增长11.2%,能源缺口高达15604.85万吨标准煤。为缓解广东能源紧缺状况,从外省调入12904.80万吨标准煤,从国外进口5038.1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分别增长27.3%和9.8%。通过省外调入或进口虽可弥补省内能源的不足,但由于存在市场、价格风险和运输制约等问题,尤其是近期国内外能源价格屡创新高,广东经济发展对外依赖性和风险逐步加大,出口企业成本明显增加,能源短缺将成为困扰广东对外经济发展的长期制约因素。

(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高企,出口贸易发展对能源依赖性强

广东经济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工业占据经济增长的主要地位,但在工业化还未达到相当发达程度时,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以消耗大量的作为代价,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也会随之提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东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上升速度很快,1990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35,2000增至0.71,2005年高达1.22,2006年随着节能措施效应显现有所回落,降至0.77。"九五"至"十五"时期,广东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总体上呈快速走高趋势,表明广东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越来越大。对外贸易在广东经济总量中占据了重要份额,其出口产品主要是工业产品,而在各个行业中,工业的能源消耗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因此,广东出口贸易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强。

(三)出口以机电产品为主,使节能压力加大

广东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推动能源消费大幅上升,2006年广东工业能源消费13195.5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4.4%,增幅比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速高出3.2个百分点。工业制成品在广东出口贸易中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主要以机电产品为主,2007年机电产品出口2532.5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8.6%;耗能低的生物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材料技术和光电技术等高新技术产品所占份额偏小,出口额1283.4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4.8%。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机电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对能源投入有很强的依赖性,使节能压力进一步加大。

广东产值单耗最高的10个行业的比较出口能耗排名顺序与产值单耗基本一致。2005年产值单耗最高的10个行业出货值之和占出货值总量的百分比只有8.5%,2006年降至7.7%,但是能耗百分比却占到40%以上,属于高能耗的行业,除个别行业外,大多数行业产值单耗都在0.40以上,高于2006年所有工业产值单耗0.27的水平。在这10个高能耗行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这三个行业出口总量排名前16位,其中出口数额较大的纺织业的产值单耗较高,并且其比较出口能耗略有反弹。

(四)出口企业技术水平偏低

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2322.22亿美元,私营企业出口651.64亿美元,两者之和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80.5%。外商投资企业中以港资企业为主,但港资企业普遍具有企业规模小、缺乏长远规划、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低、耗能和耗较多等特点。此外,众多私营企业,管理技术、工艺技术水平创新、节能技术和理念更是有待提高。

2008年广东经济展望

来源:中国网 作者:蒙卫华 发布时间:2008.03.12

一 2007广东经济运行态势

2007年以来,广东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消费和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工业、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进出口增速回落。总体而言,广东经济呈现出下述运行特征。

(一)工业结构适度重型化进程加强,支柱产业升级加速

前三季度,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291.84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重工业完成增加值5651.49亿元,同比增长19.3%,增速比轻工业快2.6个百分点。轻重工业比重由2004年的43.9∶56.1发展为39.2∶60.8,工业结构适度重型化进程进一步加强。

九大支柱产业中,电子信息、电气机械及专用设备和石油化学三大新兴产业比重由2004年的67.43%上升到2007年前8个月的74.36%,对全省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接近40%,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三大传统产业比重同期由22.25%下降至21.8%,森工造纸、医药和汽车及摩托车三大潜力行业比重同期由10.32%提高到11.%。前三季度,汽车及摩托车、电子信息、电器机械及专用设备的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的增长速度。九大支柱产业的结构演变体现了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步伐加快。

(二)投资增幅回升,房地产开发投资活跃

2007年广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出现了新变化。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明显加速,直接带动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回升,前三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43.56亿元,同比增长19.2%,增幅比2006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1616.42亿元,同比增长37.5%,和2006年同期相比增速几乎出现翻倍增长。二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投资锐减。

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较快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商品房供需矛盾紧张刺激了开发商的投资冲动。前三季度广东商品房竣工面积2213万平方米,同比仅增长1.52%,其中住宅增长0.11%。同期商品房销售面积39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10%,其中住宅增长25.51%。销售面积远超过竣工面积,供需紧张局面直接导致商品房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9.84%和24.32%,进一步刺激了开发商的投资冲动。二是外资涌入加剧了投资活动。前8个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7.63亿美元,增速达205.6%。同期到位外资63.15亿元,增长98.4%,增幅远高于其他来源的资金。

(三)社会消费保持高位增长,结构性通货膨胀范围扩大

前三季度,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77.02亿元,同比增长16.1%,运行于近年来的最高位。县和县以下消费分别增长17.4%和16.4%,高出市级消费1.4和0.4个百分点,成为新的消费亮点。东西两翼和山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也要快于珠三角地区的增长速度。

从消费结构上,广东消费支出实现由衣、食、住等基本消费向、服务和交通通讯等享受型消费的转变。近三年,城镇消费支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农村消费支出结构呈现可喜变化:食品支出比重从2005年的48.26%下降到2007年前8个月的46.19%,居住支出比重从2005年的14.3%下降到2007年前8个月的5.41%,交通通讯支出比重从2005年的11.1%提高到2007年前8个月的15.28%,文化教育用品及服务、衣着等消费支出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农村消费需求层次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差别。

前三季度,广东居民消费价格累积上涨3%,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2.8%,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1.24%。价格上涨从消费价格向工业价格、从原材料价格向出厂价格传递的趋势逐步显现。消费价格上涨方面,粮食、肉禽蛋及其制品仍然是推动CPI指数不断攀高的主要因素,但是非食品价格、服务类价格都出现了明显上涨,食品涨价带来的比价效应开始显现。不过,广东消费价格上涨幅度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高于北京和上海。

(四)外部环境趋于严峻,外贸增速回落

2007年以来,广东对外贸易依然保持较快增长,但单月进出口增速均呈现高位回落态势。前三季度,全省出口总额2648.7亿美元,同比增长24.2%,比2006年同期下降4.6个百分点,落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进口总额1914.5亿美元,同比增长17.7%,比2006年同期下降2.5个百分点,落后全国1.4个百分点。实现贸易顺差734.2亿元,同比增长45.0%,比2006年同期下降22.2个百分点,对全国贸易顺差贡献度下降至39.5%。

广东外向型经济特征决定了其经济发展不仅受到国家外贸政策调控的影响,同时更易遭受外部经济体的冲击。2007年以来,作为广东主要出口市场的美国和欧盟,经济增长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调,特别是美国房地产市场衰退和次级债危机对经济造成较大影响,回调幅度最大。主要出口市场的经济增长放慢直接导致了广东出口的增速放慢,2007年前8个月,广东对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增速分别从2006年的18.72%和42.50%下降到了11.93%和28.76%。

(五)居民储蓄存款持续分流,信贷投放增长较快

9月末,广东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7747亿元,同比增长13.62%。前三季度新增存款4513亿元,同比多增571亿元。第三季度新增1282亿元,同比仅多增108亿元,9月份更是出现了同比少增情况。9月末,企事业单位本外币存款余额15952亿元,同比增长24.0%,新增存款2528亿元,同比多增1583亿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2524亿元,同比增长1.3%,同比少增2114亿元,比年初减少116亿元,呈现出“企业存款大幅增加、储蓄存款持续分流”的格局。同期,全省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存放银行存款大幅上升,前三季度证券公司存放银行款项新增2172亿元,同比多增1718亿元,其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新增1958亿元,同比多增1539亿元。上述现象表明,虽然央行多次加息,但居民更看好未来资本市场的预期回报率,在财富效应驱使下,居民存款意愿继续下降。

2007年以来,广东信贷投放一直保持大幅增加态势,甚至出现了淡季不淡的持续增长势头。9月末,广东金融机构本外币余额30415亿元,同比增长21.0%,新增4509亿元,同比多增2294亿元。前三季度,全省人民币中长期新增2913亿元,同比多增1102亿元,个人住房新增1334亿元,同比多增1133亿元。房地产相关新增占全部人民币新增中长期比重达68.76%,成为拉动广东中长期增长的最重要因素。

二 广东经济运行面临的世界经济环境

2007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长超过预期,但是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美国经济蕴含的各种风险不断激发,经济走势明显趋弱。广东是中国外向型经济特征最为突出的省份,而且受美国经济影响最为直接和突出。世界经济的前景变化特别是美国经济的风险爆发将对广东经济的未来发展带来冲击。

(一)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增强,广东经济外部风险增大

广东对外贸易占全国对外贸易的比重高达30%左右,外需已经成为广东经济高速增长中非常重要的拉动力量。2007年上半年,净出口对同期GDP的贡献为26%,净出口增长对同期GDP增长的增量贡献甚至超过了60%。广东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加工贸易,其出口在广东的对外贸易中具有决定性意义。

广东的出口市场主要包括中国香港、美国、欧盟和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前三位出口市场的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重超过了70%。广东出口到中国香港的大部分商品都是为了转口到美国和欧洲,因而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前景对广东影响最大。2006年主要出口市场的经济快速增长为广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07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经济增长放缓将对广东经济带来负面冲击。不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加速具有对冲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美、欧、日经济增长放慢的影响。

(二)美国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广东出口环境趋于严峻

美国是广东最重要的出口市场,考虑到转口贸易后,广东40%左右的出口产品都是输往美国。广东出口对美国市场的高度依赖使得美国经济波动能够直接影响到广东的宏观经济走向。2006年第二季度以来,美国经济的下调趋势已经非常明显。2007年第二季度虽然明显回升,2007年全年以及2008年继续向下调整的趋势是确定的。

美国经济的衰退风险主要有三:一是房地产市场衰退趋势仍在继续;二是由次级债危机导致的金融市场动荡虽然已经暂时消退,目前还无法确定宏观经济遭受的真实冲击以及判断危机是否会再次来临;三是目前还不清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下降在多大程度上是结构性的,多大程度上是周期性的。

(三)石油等原材料价格高企,广东面临输入型通胀压力

2007年以来,国际油价在波动中呈现出持续上扬趋势。除了在1月上旬、3月份和8月份明显回调外,国际油价在波动中持续攀升,原油价格已经从年初的每桶50多美元上升到了目前的每桶80多美元。特别地,每一次价格回调紧接着就出现更为迅速和更大幅度的上扬。根据美国能源情报署的预测,2007年WTI原油年平均价格将达到每桶68.84美元,2008年将进一步上升到每桶73.50美元。根据他们的预测,石油期货价格将从2007年9月开始逐月下降,但是仍将高位运行。事实上,石油期货价格在9月和10月已经分别创造了每桶79.93美元和80.74美元的新高。事实上,只要世界经济保持稳定较高增长,特别是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前景看好,世界石油需求特别是增量需求就将继续增长。至少在中短期内,主要由需求拉动的石油价格上涨,或者说高位运行的态势不会改变。

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初级商品价格指数数据库,2007年1~9月国际非燃料初级商品价格也已经上涨了7.4%。其中,粮食价格上涨了18.2%,饮料价格上涨了5.7%,农业原料(包括木材、棉花、羊毛、橡胶和皮革)价格下降了6.4%,金属(包括铜、铝、铁、锡、镍、锌、铅和铀)价格上涨了4.8%。

非燃料初级商品价格上涨虽然没有前几年那么迅猛,但是2007年的价格上涨是在前几年已经达到历史高位上的继续上涨,因而对初级产品进口国的经济冲击更大,特别是在部分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出现了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压力。比如,中国8月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上升至6.5%,达到十年来的最高值,远高于中央银行3%的预定目标。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中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上升主要是由于食品价格的上涨,而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际食品价格上涨造成的。剔除食品价格以后的通货膨胀率在7月份仅有0.9%。当然,这与中国对一些价格的行政控制,特别是对燃料和一些公共产品的价格控制有关。2007年7月印度批发价格同比增长了4.5%,产业工人消费价格同比增长了5.6%。

广东是一个严重依赖初级产品进口的省份,谷物、食用植物油、成品油以及钢材等重要的初级产品进口占全国比重甚至高达20%~50%,而这些重要的初级产品价格在2007年继续快速上涨。初级产品价格,特别是食品类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给广东带来了输入型的通货膨胀压力。2007年前三季度消费价格同比增长3.0%,9月同比增长5.4%。虽然和全国相比,广东的通货膨胀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国际初级产品居高不下的现实压力使得我们对未来的价格走向不容乐观。

三 2008年广东总体经济走势测算

前三季度,广东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平稳增长,内在动力明显增强,有望在较长时期内维持较高增长水平。预计全年本地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增长14.2%。结合“广东省宏观经济监测预测信息系统”,对2008年经济总体走势的测算如下。

(一)经济景气分析与判断

运用“广东综合经济景气指数”进行分析,2007年广东总体经济景气运行呈逐步盘升态势,景气保持在绿灯区间运行。从主要监测指标景气走势看,进出口运行有所放缓,景气由偏热趋于正常。工业和港口货物吞吐量运行则有所加快。投资增长由较低转向正常,物价保持温和攀升,用电量、消费增长平稳,景气保持在绿灯区。

目前广东总体经济运行处于周期中间阶段,先行指标用电量运行保持平稳,依据景气波动周期规律,如果外部环境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动,2008年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向上的可能性较大。

(二)2008年综合预测

虽然美国经济有所放缓,但世界经济前景总体仍然较好,国内宏观经济前景保持良好,广东消费、投资、出口有望保持稳定增长,受金融房地产政策调整影响,广东第三产业增速可能有所放缓,但工业对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依赖程度较低,第二产业将可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因此,广东经济有望沿其内在惯性延续发展,维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结合时序预测模型和有关测算调整,2008年广东本地生产总值将突破3.7万亿元,增长14.0%左右。

消费方面,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持续增加的城乡居民收入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为消费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预计2008年广东消费将保持平稳发展势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突破1.2万亿元,年增长16.8%左右。物价保持温和攀升,涨幅在4%左右。

投资方面,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将对房地产投资产生一定的抑制效应,其他投资需求仍将保持较为旺盛,预计200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有所放缓,增长在16.0%左右。

出口方面,人民币升值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效应对广东出口的影响将在2008年逐步显现。预计2008年广东出口将突破4200亿美元,增速回落到18%左右。广东以加工贸易为主,决定了进口在很大程度上受出口的影响。预计2008年广东的进口增速也将有所放缓,进口总额接近3100亿元,增长16%左右。

参考文献

IMF,World Economic Outlook:Globlization and Inequality,October 2007.

Oxford Economics,World Economic Prospects,October 2007.

Oxford Economics,Would a Slump in US House Prices Derail the Global Economy,Autumn 2006.

世界银行,2007年9月《中国经济季报》。

(作者:广东省发改委信息中心,高级经济师。主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数量经济;覃东海,广东省发改委信息中心,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国际金融、宏观经济;魏雅丽,广东省发改委信息中心,金融学硕士。)

另外资料:://.mofcom.gov.cn/aarticle/n/200608/20060802870594.html

://.qywjm.gov.cn/

://.gddoftec.gov.cn/index.asp

今天的国内油价调整幅度是多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及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具有合法营运资格,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或者时间计费的5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规划、公安、监察、财政、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价格、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制订出租汽车发展规划。

第五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出租汽车市场。

第六条 出租汽车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促进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

第七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广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环保、节能车型。 第八条 各地应当取以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择优确定经营者。

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当报省人民批准。

尚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政策。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出租汽车新增运力的投放数量、车型等,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

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应当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批准,并向省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符合规定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的,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至10年。在上述的年限内的具体经营期限,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经营期限内不能正常经营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的,其经营权由原许可机关收回。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歇业、合并、迁移经营场所、变更名称,以及车辆报停、更新、减少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不得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许可机关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其出租汽车经营权,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一)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

(二)通过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

(三)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18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投入营运,或者在经营期限内连续180日未营运的;

(四)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办法和从业资格证件式样,由省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职业禁忌症;

(二)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龄;

(三)3年内无一般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记录。

第十九条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出租汽车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证件手续。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其从业资格,并要求其重新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一)一年内被有效投诉服务质量达3次及以上的;

(二)发生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三)将出租汽车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四)将出租汽车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自行聘请驾驶员的。

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一)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二)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或者注销的;

(三)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换证的;

(五)具有其他应当注销从业资格证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确保其出租汽车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并经检测合格;

(二)依法取得机动车牌照;

(三)按照规定配置、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安全防范装置和服务设施等;

(四)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

(五)按照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交通强制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六)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二级以上技术等级;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整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次审验。审验内容包括:车辆结构、外观颜色变动情况,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带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安全防护装置和服务设施等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审验情况,每年对出租汽车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单次经营的起点或者终点应当至少有一端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

运送旅客前往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以外时,应当选择最佳行驶路线,将旅客直接送达目的地。回程时应当显示停运标志;需回程载客的,应当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出租汽车回程候客站点载客。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进出口、机场、码头、车站等交通方便、客流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外地出租汽车回程候客站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费用与油价、市场供求状况等变动的联动机制,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对等、收费合法、风险共担的经营体制;

(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四)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档案、顶班制度和驾驶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驾驶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

(五)如实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营运报表以及其他营运资料;

(六)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制度。

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营,或者与驾驶员签订合同实行经济承包经营。

实行经济承包经营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租汽车经营权、车辆产权不因承包经营而转移。承包者不得再次转包或者自行聘请驾驶员。

出租汽车承包合同规范文本,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三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在车内规定位置放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二)衣着整洁,文明礼貌;定期消毒,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载客运行时,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饮食;

(三)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需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四)不得无故拒载或者招揽他人同乘;

(五)上客后启动计价器,抵达目的地后按规定收费并出具,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变相多收乘车费用;

(六)不得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或者未征得旅客同意更换车辆;

(七)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营运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空驶待租期间,除下列情形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载:

(一)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乘客要求乘车且无人随车监护的;

(二)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乘客不愿按照规定计费标准支付车费的;

(四)乘客的要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管制的。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发生突发公共时,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及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规划、市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大型居住区的周边道路以及其他必要的道路上,根据方便乘客的原则和道路条件,设置有明显标志的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在主要交通设施、旅游景点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场所等客流集散地设置出租汽车营运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非法收取停车费用或者阻挠其正常营运,不得取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手段为出租汽车招揽乘客。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处理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非法营运举报奖励制度。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或者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依法暂扣运输车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超越许可范围,从事单次起点、终点均不在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活动的;

(二)非出租汽车喷涂当地出租汽车颜色标识、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等服务设施的;

(三)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实行经济承包经营,但未与驾驶员签订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合同的;

(二)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驾驶员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

(四)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擅自改动计价器等服务设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营运报表以及其他营运资料的。

第四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绕道行驶或者未经乘客允许招揽他人同乘的;

(二)无故拒载或者无正当理由中断运送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未按照规定向乘客收取费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放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

(五)将出租汽车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自行聘请驾驶员的;

(六)运送旅客到许可的营运区域范围以外时,回程不显示停运标志或者未按规定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出租汽车回程候客站点载客的。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交通运输、质监、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

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疏于管理,导致发生利用出租汽车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正常营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四十三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办理出租汽车有关许可手续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文明执法的;

(三)未按规定受理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处罚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请问各位网友,广东省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贴规定及明细,谁有呢

今天距离中秋节、国庆节期只剩下2天时间了,车主朋友有没有准备在长期间自驾车出行?

有料财经带大家看一下最新油价调整信息和国际原油市场行情动态,看看10月份首次油价调整究竟会是发改委上调加油站的柴油、汽油价格,还是会迎来国内油价2连降?

有料财经原创,作者:财经有料哥,欢迎大家关注。

最新国内油价调整幅度预计上调100元/吨,92号汽油价格涨0.08元/升。

最新一轮国内油价调整窗口将于国庆节期后的10月9日晚上开启,虽然最近6个交易日国际油价跌跌不休,但是有料财经根据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际市场原油价变化率为上涨2.81%来测算,预计国内油价调整依然要上调100元/吨。

折合成车主熟悉的加油站零售油价就是每升92号汽油价格、95号汽油价格上涨大约0.08元, 每升0号汽油价格、98号汽油价格上涨大约0.09元,加满汽车油箱一次要多花4元钱了。

以下全国31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心城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加油站最新油价信息,仅供参考。

山东济南今天最新油价信息:国六89号汽油价格6.17元/升,济南92号汽油限价5.48元/升,济南95号汽油限价5.88元/升,济南98号汽油限价6.6元/升,济南0号柴油限价5.08元/升。

今日广东深圳油价:国六0号柴油今日油价5.11元/升;深圳国六92号汽油今日价格5.52元/升;深圳国六95号汽油今日价格5.98元/升。

浙江杭州今天最新油价:国六0号柴油今日价格5640元/吨,5.08元/升;杭州国五92号汽油今日价格67元/吨,5.48元/升;杭州国五95号汽油今日价格7389元/吨,5.83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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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村城乡客运燃油补帖规定的政策依据是《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该办法的具体内容:://.gov.cn/gzdt/2010-01/26/content_1520022.htm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第八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业户)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地记录所属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基础信息,并按燃料种类对每辆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汇总、核实,分别填写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1、2、3),及时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燃料消耗量的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基础数据,科学准确地核算燃料消耗,并编制报表。

第十条 补助年度终了后,县、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分别将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用油量汇总表(见附件4、5、6)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车辆油料消耗情况后,经审核和重点抽查,将本省(区、市)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整理汇总,于3月15日前上报交通运输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审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收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油料消耗情况后,应当根据前一年度补贴用油量情况对全国上年度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补助用油量以上年度补助用油量为基础,考虑增减变化因素确定。交通运输部核定的补助用油量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三条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报送的全国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上年度分品种油料消耗情况,按照分品种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计算分省(区、市)上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金额。

第十四条 中央财政负担的上年度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于4月30日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省(区、市)财政。下达资金的文件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审计署、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上年度补助资金后,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下拨资金。基层交通运输和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

基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完善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制度,并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并抄送审计署。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政部将会同交通运输、审计部门,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用油量申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额度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或组织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填报有关报表。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

对弄虚作,套取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

对虚报用油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部门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商同级交通运输部门重点用于基层管理部门用油量统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一城市公交企业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二农村客运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三出租汽车经营者燃料消耗量明细表

附表四城市公交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五农村客运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附表六出租汽车燃料消耗量汇总表

其次,关于广东省交通厅就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你可以找当地交通部门咨询,如果不是从事该行业的,对方有可能不提供。

供参考!

最后补充:在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客运车辆的明细公布一项,最后公布的数据是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