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2.甘肃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

3.工业品价格形成的特点是什么?

甘肃省汽油价格92号_2024油价调价日期表

4月8日上午,甘肃省首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仪式在陇南、张掖、白银、天水、庆阳、甘南和兰州新区统一举行,24名退役军人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到了一张精致小巧的“红色名片”,这也标志着我省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待证正式开始发放。

优待证以红色为基调,正面印有优待证类名称,持证人基本信息、照片等,背面印有制证银行名称、号等信息。我省首批退役军人优待证共有24张,其中张掖市甘州区7张,陇南市武都区5张,庆阳市华池县5张,兰州新区、天水市张家川县各2张,陇南市徽县、甘南州合作市、白银市白银区各1张。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也是社会力量拓展优待内容识别服务对象的标识,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功能。”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科长冯国强介绍说,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是持证对象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优待服务的有效凭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目前可享受医疗优先及加汽油、寄快递、买机票等优待。

甘南州合作市退役军人优待证首发仪式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举行。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处长任强军介绍,我省优待证发放工作在今年1月启动,工作量大面宽,省退役军人厅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不断拓展优待服务项目、提高优待证“含金量”,努力推动服务对象的“幸福指数”和全社会的“尊崇指数”持续提升、成色更足。

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享受这些优惠:

1.机动车加油时,持证人享受“每周首单优惠”,即每周在中国石油所属自营加油站加注第一单汽油(92号、95号、98号)时享受折优惠,并可同时享受所在区域公司开展的其他优惠。其中,烈士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等持证人享受折优惠。

2.购买机票时,持证人在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直销平台购买机票享受实际销售价格的折优惠,并可叠加所在区域开展其他优惠。其中,烈士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等持证人享受实际销售价格的9折优惠;还包括优先值机、登记等专属服务。

3.快递邮寄时,持证人享受国内特快专递、国际及港澳台EMS产品折优惠。其中,烈士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等持证人享受8折优惠。

持证人享受“每周首单优惠”寄递服务,国内快件运输享受公布价折优惠。其中,烈士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等持证人享受8折优惠。

对于其他优待,可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中,查看关于退役军人基本优待清单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基本优待清单。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中石油今日起供应军队的柴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150元,即柴油标准品每吨由3320元调整为3470元,按照2005年成品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对柴油出厂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按照国家调价金额顺调,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提高150元。调整后,东北地区大连石化0#柴油为每吨3652元,华北地区炼厂0#柴油为每吨3687元,西北地区兰州石化0#柴油为每吨3685元(其他炼厂价格祥见附表)。地方炼厂柴油出厂价格按照国家调价幅度相应调整。

中石化辖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0#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上调150吨,具体零售价格在调后中准价基础上最高可上浮8%,分价区的省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其他价区零售价格,按照发改委规定与中心城市同幅度调整,批发价格按上浮后的具体零售价倒扣5.5%的批零差率确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照发改委规定按上调后的中准价执行,暂不上浮。销售大区公司供军队和国家储备的柴油价格上调150元/吨,供渔业、林业、农垦三个专项用户的价格按调后供军队价格执行,供其他专项用户的柴油价格,在与用户协商后,在调后供军队出厂价基础上上浮8 %。炼油企业交销售公司的0#柴油统一结算价上调150元/吨。

调价附表:

一、调价后各省、区、直辖市河中心城市的批发、零售价格表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0#柴油中准价

零售到位价

批发到位价

北京市

3925

4239

4006

天津市

3925

4239

4006

河北省

3925

4239

4006

山西省

3980

4298

4062

辽宁省

3925

4239

4006

吉林省

3925

4239

4006

黑龙江

3925

4239

4006

上海市

3930

4244

4011

山东省

3935

4250

4016

湖北省

3950

4266

4031

河南省

3945

4261

4026

海南省

4050

4374

4133

广东省

3990

4309

4072

广西

4050

4374

4133

宁夏

3925

4239

4006

甘肃省

3945

4261

4026

新疆

3830

4136

3909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

3940

4255

4021

南京市

3915

4228

3996

杭州市

3940

4255

4021

合肥市

3945

4261

4026

福州市

30

4288

4052

南昌市

3945

4261

4026

长沙市

3960

4277

4042

成都市

4145

4477

4230

重庆市

4110

4439

4195

贵阳市

4075

4401

4159

昆明市

4105

4433

4190

西安市

3935

4250

4016

西宁市

3955

4271

4036

二、中石化炼厂汽柴油出厂价格表

企业名称

90#汽油

0#柴油

+5#柴油

+10#柴油

北京燕山

4000

3952

3922

3892

天津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沧州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河南油田

4000

3952

3922

3892

中原油田

4000

3952

3922

3892

石家庄炼化股份

4000

3952

3922

3892

塔河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洛阳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齐鲁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济南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金陵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扬子石化

4050

3962

3932

3902

上海高桥

4050

3962

3932

3902

上海石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镇海炼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福建炼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江苏油田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清江石化厂

4050

3962

3932

3902

杭州炼油厂

4050

3962

3932

3902

青岛石化厂

4050

3962

3932

3902

西安石化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安庆分公司

4090

3967

3937

3907

九江分公司

4090

3967

3937

3907

武汉分公司

4090

3967

2317

3907

荆门分公司

4090

3967

3938

3907

巴陵石化公司

4090

3967

2318

3907

长岭分公司

4090

3967

3939

3907

广州分公司

4090

3967

2319

3907

茂名分公司

4090

3967

3940

3907

茂名股份公司

4090

3967

2320

3907

北海分公司

4090

3967

3941

3907

东兴炼油厂

4090

3967

2321

3907

备注:西安石化分公司出厂价暂按表中价格加100元/吨;北海分公司、青岛石化厂出厂价按表中价格加50元/吨;东兴炼厂出厂价按表中价格加125元/吨

三、中石油东北炼厂上调出厂价

炼厂名

90#汽油

0#柴油

克拉玛依石化

3407

3405

独山子石化

3387

3394

乌石化

3402

3400

玉门炼厂

3592

3605

格尔木炼厂

3572

3585

兰州石化

3692

3685

宁夏大元炼厂

3692

3685

庆阳石化

3622

3685

长庆石化

3742

3735

五、中石油辖区柴油批发、零售价格表

地区

0#轻柴油零售中准价

零售价

0#柴油批发价

黑龙江

3925

4239

4006

吉林

3925

4239

4006

辽宁

3925

4239

4006

内蒙古

3940

4255

4021

陕西

3935

4250

4016

甘肃

3945

4261

4026

宁夏

3925

4239

4006

青海

3955

4271

4036

乌市

3830

4136

3909

伊犁

3830

4136

3909

喀什

3830

4136

3909

四川

4145

4477

4230

重庆

4110

4439

4195

信息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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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其他答案: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铁道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30元和639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标准品) 6130 6730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标准品) 5390 599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5420 602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3880 43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6310 6930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7930 7260 天津市 7485 6745 河北省 7485 6745 山西省 7555 6800 辽宁省 7485 6745 吉林省 7485 6745 黑龙江省 7485 6745 上海市 7500 6750 江苏 省 7540 6785 浙江省 7540 6800 山东省 7495 6755 湖北省 7510 6770 湖南省 7550 6830 河南省 7505 6765 海南省 7630 6880 广东省 7565 7795 6815 广西自治区 7630 6880 宁夏自治区 7490 6745 甘肃省 7470 6765 新疆自治区 7265 66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7500 6760 合肥市 7505 6765 福州市 7540 6790 南昌市 7505 6765 成都市 7705 6980 重庆市 7690 6945 贵阳市 7665 6905 昆明市 7695 6935 西安市 7470 6755 西宁市 7435 6775 注:1、表中除北京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的油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工业品价格形成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条 整顿成品油市场的原则是,确定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理顺销售渠道,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调拨、统一质量标准的原则,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成品油流通市场,维护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正常秩序。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灯用煤油和航空煤油、石脑油、燃料油。第三条 整顿的范围是,在省内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的批发企业、加油站和零售网点,有成品油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中央驻甘企事业单位和外省(市、区)在我省从事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的经营单位和地方炼厂。第四条 成品油经营单位所需,必须纳入当地石油公司的配置,接受石油公司、技术、质量、物价等部门在业务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供需双方实行合同管理。加油站和零售网点实行代销制。第五条 炼油企业不准搞国内各种形式的来料加工或变相来料加工、不准直接向市场销售成品油。如遇交通运输及其它特殊情况,危及正常生产时,可专题向中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省经贸委汇报,作为应急问题,专题研究解决。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物委定价。兰州市(含四区)执行国家核定的批发、零售价格,其余地、州、市、县(市、区)均执行省物委核定的批发、零售价格。炼油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各经营单位不得在国家、省物委定价以外加价或变相加价,也不得压价竞销。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各零售网点、加油站都要按照规定价格统一实行挂牌销售。第七条 严格税收征管。所有成品油经营单位都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率,各级一律不得给予减免、优惠,更不允许包税。第八条 成品油经营单位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成品油批发企业

1、有经营成品油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2、有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金和与现有经营规模基本相适应的资金保障。

3、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和销售渠道。

4、有符合国家标准并与经营规模基本相适应的成品油储运设施。

(二)加油站和零售网点

1、加油站的建设符合当地县级以上规划要求,各项手续完备,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消防、技术规范等政策法规要求。

2、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3、从业人员以及规章制度符合成品油的技术要求。

4、按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挂牌销售,并实行代销制。第九条 成品油代理进口的外贸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经外贸部批准有成品油外贸经营权。

(二)具有经营成品油进口业务能力和经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市场,出口创汇率高,经济效益好。

(三)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同世界上主要的石油公司建立较稳定的贸易关系。第十条 凡现从事成品油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均属整顿重点。省内各炼厂不准向社会直接销售和从事成品油的批发业务。其生产的成品油全部纳入国家统配。炼油企业自办、联办的加油站和零售网点所需成品油,由所在地石油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进行合理配置,实行代销制。第十一条 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一律不准从事成品油经营。已经从事并建成的加油站和零售网点,按照省地县整顿办的规定,申报资金、经营量、品种、仓储设施等有关情况。必须与原单位彻底脱钩,接受整顿,待整顿确认资格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重新登记手续,方可经营。第十二条 享受出厂价直供的“六大用户”,由省计委、省经贸委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规定用油范围、品种、数量进行界定,所供成品油只能自用,不得对外销售,也不得转入所属加油站(零售网点)对外销售,如有违反,扣减直供指标,并取消直供资格。第十三条 国家物资储备局所属库、站对国家下达的储备和轮换出库的成品油,不准随意买卖。轮换出库的成品油应纳入省内配置,由省石油总公司组织调销。储备局所属库(站)现有的加油站和零售网点也要与行政管理单位彻底脱钩,经整顿合格后,所需纳入当地石油公司配置,并接受业务指导,实行代销制。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的石化企业所生产的成品油(除合同已规定的外),和按有关政策进口的成品油,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在国内销售。任何外商投资企业未经外经贸部批准,一律不得在国内从事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以及成品油进口和代理业务。

工业品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

1、国际市场石油价格高位波动,影响相关产品价格高涨,带动甘肃省工业品价格总水平攀升。国际市场石油价格高位震荡,给我国石油市场带来巨大的压力,国内炼油企业利润空间严重挤压,为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国家已四次上调成品油价格。8月份甘肃省天然原油、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溶剂油价格均创今年高点,涨幅在27%----55%之间,影响工业品价格总水平上涨6.37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到55%。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影响全部原材料购进价格上涨7.5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到72%。

2、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显现,抑制基础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甘肃省黑色、有色金属产品价格涨势减缓。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房价的过快上涨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基础生产资料价格攀升势头提到抑制,甘肃省黑色、有色金属产品价格涨势减缓,对工业品价格总水平的带动减弱,主要金属产品铜、镍、铝、锌、普通钢材等对工业品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程度不足20%。